关于永州陆港新质产业园食堂、超市经营管理项目招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来源:港发宣 字号: [ ]

一、招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为永州陆港新质产业园食堂、超市经营管理项目,招标人为永州兴港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司相关会议纪要及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

  1、永州陆港新质产业园食堂

  (1)园区食堂设置在7号栋一层,面积2500㎡,其中设置小包箱2间,食堂餐桌167张桌子,可同时容纳1000人用餐。

  (2)食堂配置:现场暂时未接通燃气、未设置厨房,前期主要采用配送制送餐,后期根据需求将考虑接通燃气和设置专用厨房,该食堂为园区职工提供早、中、晚工作餐。

  2、园区超市设置在7号栋一层,面积270㎡,超市内精装修,园区超市主要经营企业职工生活用品、小吃、零食钦料等食品。

  3、前期食堂经营承包期间,食堂用餐人数低于200人时,食堂租金按半计算,当食堂用餐人数高于200人按全额面积计收租金。

三、招标内容: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永州陆港新质产业园食堂、超市,为向园区企业提质优质的餐饮服务及生活服务。

四、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食堂、超市租金按最低10元/月/平方米。

  投标报价不可低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经营管理期限:

  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经营期限届满后,经园区企业职工代表及业主方代表满意度评定,满意度达85%以上的,可再次优先续签经营合同,具体续签另行协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餐饮业的卫生许可证,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要求持有合格的身体健康证明;具有厨师与稳定厨师团队;

  3、具有经营餐饮业壹年以上的经历和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具有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七、经营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不得将食堂、超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经营合同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加热操作区、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

  3、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即中标单位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招标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中标单位应按合同法法律程序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4、中标单位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告知招标人。

  5、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

  6、食堂、超市采购各类食物、食材、纸巾、牙签、清洁用品、用餐盘子、碗筷、菜品存放柜、盆及食堂易耗品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7、园区食堂供应早、中、晚餐,其中早餐、中餐、晚餐分别按4元-8元、中晚餐8元-15元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①早餐:点心不少于1种,蛋类1种,汤粉(面)多样,粥、豆浆类各1种;

  ②中餐:荤菜不少于5种,素菜不少于2种,汤1种,米饭;

  ③晚餐:荤菜不少于3种,素菜不少于2种,汤1种,米饭;

  ④公务接待包厢用餐:先制定菜谱,标明价格,价格合理,按照既有菜谱,随时保证供应。

  8、超市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及时反馈和解决超市方提出的问题。

  9、超市服务时间:工作日8时00分—19时30分。周末、节假日9时—20时30分并视情接受甲方顺延0.5-1小时。全年无休。

  10、餐厅、超市内的物业管理费按1.0元/平方米收取,水、电、空调费用等由中标单位按计量及园区统一标准交付;

  11、食堂、超市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理,因中标单位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12、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园区监管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就餐人员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质量,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八、支付方式:

  食堂、超市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前六个月为租金免租期,食堂、超市物业费、水电表根据相应标准按实支付,后期租金按季度支付,每一季度月初1号前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其中物业费、水费、电费按月结算。

九、履约保证:中标人签订经营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开标的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30;评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2:30开始。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本项目投标资料。

十一、投标所须材料:

  1、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和经验的证明相关资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包括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本项目第十二项的要求提高相关租赁,否则不计分。

  4、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表,且报价表需密封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密封公章。

十二、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部门由集团综合部、工程计划部、财务融资部、兴港公司、集团纪检监察室综合对有效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进行评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报价高者优先。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第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州兴港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明,13975179875

  投诉监督电话:永州港发集团,电话:0746-852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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